新闻中心
地址: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133号中环世纪中心6幢604室
电话: 0576-88896919 88891219
传真: 0576-88897989
邮编: 318000
公司新闻
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公司新闻

机电设备需要量计算规定

日期:2014/4/19 17:47:00

  

  【学员问题】机电设备需要量计算规定?

  【解答】1、预可行性研究阶段,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按水轮机、发电机、厂内桥式起重设备、主变压器、高压设备、主阀等项计算。对其他机电设备,根据工程实际需要,经设备选型,通过经验公式计算和已建工程资料类比综合研究确定。

  2、可行性研究阶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量,应根据电水规[1997]123号文的项目划分“第三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”中的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细项分别计算。

 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,供参考,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、指正。

         

地址: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133号中环世纪中心6幢604室 邮编: 318000 电话: 0576-88896919 88891219 传真: 0576-88897989 010-950507 转 367278

台州博菲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:浙ICP备08017106号-1 技术支持:华顶网络

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1339号